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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九游会登录j9入口

2023-03-09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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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10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 号)

补贴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贴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确定;农村特困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确定。

    2.照料护理标准:可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全自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半自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全护理)三个档次。其中全自理的可不予补助;半自理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0%确定;全护理的按每人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确定。

补贴发放频次

每月一次

   补贴发放形式

打卡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政策更新时间

2021.5

   主管部门

自治区民政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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